党字〔2022〕4 号 关于印发《唐山学院第二课堂活动管理办法 (2022 年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1日]  [点击数:]
 中共唐山学院委员会文件 
 
校属各单位:
《唐山学院第二课堂活动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已经党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唐山学院委员会
2022年2月16日
 
唐山学院第二课堂活动管理办法
(2022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第二课堂育人体系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第二课堂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课堂是指在第一课堂外,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利用课外时间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参与思想政治引领、素质拓展提升、社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公益和自我管理等各类活动,通过客观记录、有效认证、科学评价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和结果,为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提供重要依据。
第三条 第二课堂学分依托“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又称“到梦空间”)进行管理。“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实行学分制,学生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参与并完成第二课堂课程或实践活动,经考核评价合格后获得第二课堂学分。
第二章 第二课堂活动内容
第四条 第二课堂按照不同的活动内容分成七个类别:思想成长类、创新创业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素质类、工作履历类和技能特长类。其中创新创业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类的第二课堂活动中与劳动相关的活动所获得的学分可计为劳动教育学分,文化艺术类活动获得的学分可计为美育学分。
(一)思想成长类
思想成长类第二课堂活动主要包括学生入党、入团情况;学生参加党校、团校、青马工程培训经历;参与思想政治、形势政策、意识形态教育、理想信念主题报告会、人文素质讲座等活动
的经历;团日活动、班级活动;思想引领类竞赛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二)创新创业类
创新创业类第二课堂活动主要包括学生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教育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自主创业等情况,以及获得相关荣誉。学生须在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全过程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取相应学分。
(三)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类
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类第二课堂活动主要包括学生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参与调研河北、冀青调研等社会实践活动的经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支教助残、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国际服务等各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四)文化艺术类
文化艺术类第二课堂活动主要包活学生参与人文艺术类讲座报告、展览、文艺演出及比赛、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等各级各类人文艺术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五)体育素质类
体育素质类第二课堂活动主要包括学生参与大学生运动会、新生杯等各级各类校园体育活动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六)工作履历类
工作履历类第二课堂活动主要包括学生在校内党团学(含学生社团)组织的工作任职履历、在校外的社会工作履历。
(七)技能特长类
技能特长类第二课堂活动主要包括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的经历、技能培训类课程,以及获得的相关资格。
第三章 第二课堂学分管理与审核
第五条 第二课堂活动由活动组织单位在“到梦空间”管理系统上进行申报,团委审核通过后,学生报名参加活动,完成活动内容,并满足活动签到、发布花絮等活动要求后,获得第二课堂学分对于在“到梦空间”网络管理系统内无法进行活动申报,但符合第二课堂学分获取要求的活动,各院系或相关职能部门统一上报至校团委进行学分认证工作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按照《唐山学院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标准》执行。
第六条 学校每年10月份开展一次第二课堂学分集中审核工作。各院系负责对本院系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归档并报送一份至校团委第二课堂管理中心。各院系要对学分未修满的学生给予重点关注,做好学分预警工作。
第四章 组织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 学校成立团委、学生处、教务处、创新创业中心、科学技术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部、体育部等部门组成的第二课堂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共青团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负责全校第二课堂工作的领导和组织。领导小组下设第二课堂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设在团委,负责全校第二课堂活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等工作。
第八条 各院系成立由分管学生、教学、科研工作的系领导、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教师组成的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开展和第二课堂学分的统计、认定。
第九条 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单位要承担起管理责任,合理安排,加强指导,严格管理,确保安全,在组织第二课堂活动时要加强意识形态审核,加强对活动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把关,保证活动效果,提高活动质量,发挥好第二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团委作为第二课堂管理的职能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活动组织有力,落实有效。
第十条 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单位因组织不力,管理失职,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在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现象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关第二课堂活动学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21 级学生开始实施,《唐山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附件:唐山学院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标准

 

 

 

 

 

 

 

上传: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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