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字〔2021〕6号 关于召开共青团唐山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0日]  [点击数:]
 共青团唐山市委:
为适应新时期工作需要,保证我校共青团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请我校党委批准,拟定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共青团唐山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具体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共青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共青团河北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和共青团唐山市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团结引领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定理想信念,牢记青春使命,贡献青春力量。
(二)主要任务:系统回顾和总结我校近年来共青团工作,研究制定新时期的发展方向和工作任务,努力开创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并审议共青团唐山学院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共青团唐山学院第一届委员会。
三、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大会拟于6月15日召开,会期1天,地点拟在唐山学院大学西道校区东院北东阶报告厅。
四、代表名额、构成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构成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按照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有利于组织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拟定本次团代会代表名额为172名,约占全校团员总数的1%。其中,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不低于70%。
(二)产生办法
各院、各系团总支在院系党总支的领导下,根据代表条件和分配名额,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反复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代表候选人数多于正式代表的20%,经院系党总支同意,报校团委审批后,召开团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五、委员会、常委会名额及产生办法,书记、副书记职数及产生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共青团唐山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拟定21人,按照委员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要求,拟提名委员候选人26人。常务委员会委员拟定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按照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一至二人的要求,拟提名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7人。
本届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采用直接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实行等额选举。
妥否,请批示。
共青团唐山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
上传: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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