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新成立学生社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1日]  [点击数:]
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印发的《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根据《唐山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规定,为进一步繁荣我校学生社团,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服务和联系,提升社团活力,繁荣校园文化,增强学生社团在育人中的作用,促进我校学生社团持续健康发展。校团委决定积极鼓励在校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主动成立新社团。具体要求如下:
一、面向范围
在校全体学生
二、相关要求
1.由20名及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规校纪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社团负责人综测成绩应在专业前50%,无挂科违纪行为,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类社团负责人政治面貌必须为中共党员;
2.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需提交以下材料:社团筹备申请书、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等)、指导教师确认书、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社团章程草案等;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公共利益有损害及其他不宜使用的名称;学生社团的名字应体现社团的特点和性质,避免重复,并与学校直属学生组织名称相区别,名字含糊不清者不能予以注册;
4.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学院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有至少1名我校在岗在职教职工担任社团指导教师;
5.学生社团活动内容必须积极向上,适应时代潮流,能反映大学生的精神面貌,有利于活跃校文化气氛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有利于提高技能、锻炼才智,能使同学们的兴趣爱好得到健康发展并以不影响社团成员的正常学习为原则;
6.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批准成立或不予继续注册;
申请成立弄虚作假的;参加社团的人数长期不足20人的;年审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全体成员大会决议解散;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似的学生社团;涉及宗教文化的;涉及民族排他性或区域排他性的;跨地跨校联合成立的;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校外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的学生组织;举办违反法律法规、校级校规或社团章程宗旨活动的;其它不宜批准成立或不宜继续注册登记的。
三、申报范围
1.申报的学生社团应归属到以下几个类别: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及其他类。
2.可参考申报以下社团(见附件),但不限于以下社团。
四、申报流程
1.所有申请人到大学西道东院东厅领取《唐山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2.社团发起人向学生社团发展管理中心递交唐山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由相应的指导老师和院系签字盖章)、社团章程至大学西道东院东厅;
3.学生社团发展管理中心对新社团进行初步评估、审核,并将社团所存在的问题反馈给申请者。
4.经校团委审核通过后,学生社团正式宣布成立,按照规定参与社团年审并和纳新工作。
2024新成立社团工作群:742451358
联系方式:
王峥 2792121
邸佳宁 18503341273 温佳政 13730294941
杨雯杰 17328489193 王海昕 15545248625
 
共青团唐山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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