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学院高庠玉基金会关于评选第十七届获奖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7日]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唐山学院高庠玉基金会章程》和《唐山学院高庠玉基金会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开展第十七届高庠玉奖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学习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具有全日制普通班学籍的学生,符合《唐山学院高庠玉基金会奖励办法》中第四条之条件者,均可作为推荐候选人。
二、推荐名额分配
各系推荐学生两名,如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三、申报程序
请各系严格按照奖励条件,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填写《唐山学院高庠玉奖金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三份,背面附1000—1500字的事迹材料,楷体小四号字打印),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教务处负责提供申报学生成绩单。申请表于11月10日前报送高庠玉基金会秘书处(学院办公室)。
四、确定获奖人选
高庠玉基金会理事会根据各系推荐的人选,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审议确定获奖名单,并张榜公布。如果奖励人数不足10人,缺额不补。
五、表彰和奖励
学校将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并每人奖励500元。
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及时报送推荐人选材料,过时不报视为放弃(相关表格请到办公室网页下载)。
附件1、唐山学院高庠玉基金奖励办法 
附件2、唐山学院高庠玉奖申请表 
唐山学院高庠玉基金会
2016年11月4日
上传:李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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