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唐山学院“我的团日我做主”自主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7日]  [点击数:]
各院、系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总书记讲话精神武装青年学生头脑,按照团省委《关于开展2016年河北省大中专院校“我的团日我做主”自主团日活动的通知》要求,2016年,校团委将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继续在全校基层团组织中开展“我的团日我做主”自主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青年学生的主体地位,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和团学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对党的科学理论的信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国梦”的信念、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增进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信赖。

二、活动时间

201645月,主题为“四进四信”、纪念五四运动97周年”。67月,主题为建党95周年、欢送毕业生。910月主题为迎新生、重读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争当青年马克思主义者。1112月主题为一二•九运动81周年。

三、活动对象

全校每一个基层团支部,包括班级团支部、社团组织等。

四、活动安排

(一)活动主题。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内容自选。团日活动具体内容由团员自主决定。可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开展活动。

(三)形式自选。自主团日活动不必拘泥于固定形式,要引导学生通过民主协商、集体表决的方式,由团员自主确定。既要沿用理论学习、征文演讲、参观考察、公益活动、文艺联欢等传统形式,也鼓励青年团员利用微博、微视频、微电影、微信等新媒体开展网络团日活动,积极创新形式,提升团日活动吸引力和凝聚力。

(四)规定动作。在充分尊重团员主体地位,积极营造自主、宽松的团组织生活氛围,增强团组织活动时代感的同时,为体现共青团的政治性和先进性,各基层团组织在组织开展自主团日活动中必须完成“戴团徽、打团旗、唱团歌”的规定动作,增强团员对团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增强团员青年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基层团组织要把自主团日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建的重要举措,安排专人负责团支部自主团日活动的指导工作,统一部署,集中行动,广泛动员;要加强督导,确保实现对所有团员青年的有效覆盖。

(二)积极动员,广泛宣传。各基层团组织也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对活动进行大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校团委将依托微信、微博等,对申报活动进行集中展示和评比;各支部上报活动内容及质量将作为最终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三)评比表彰,选树典型。校团委将组织“团日活动”评审小组对各团支部的团日活动进行审核评比,评出优秀组织奖以及一、二、三等奖,并为获奖集体颁发奖状及奖品。校团将推荐10个精品团日活动参加全省高校团支部自主团日活动评比。

(四)做好总结,报送材料。请各院、系团总支及时进行总结梳理,择优推报优秀团日活动资料。活动资料应上报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包括团日活动登记表,一篇500字以上的新闻稿,新闻稿标题为三号加粗黑体,正文为小四宋体,主标题为活动名称,副标题为“* *学校* ** *专业* *支部”。5张以上有团旗团徽显示的图片,格式为“*.jpg”,每张图片不超过50K。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每个主题团日活动材料于62510251210日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吕建秋      

联系电话:2792122

  箱:tangyuantuanwei@126.com
附件、2016年唐山学院“我的团日我做主”自主团日活动登表

共青团唐山学院委员会

201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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